江西吉水:十里画廊 灯光璀璨
2019年7月6日,宜春市举办“献礼建国70周年·美丽宜春美丽家”千人骑行志愿服务活动,该活动由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,宜春市委宣传部、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(市城管局)承办,袁州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协办。来自宜春市社会各界的千余名志愿者参与了这次活动。
2019年1月1日,江西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律《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,根据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:
可回收物,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,包括纸类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和纺织物等;
厨余垃圾,是指居民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生活垃圾,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、剩菜、剩饭、果皮、蛋壳和茶渣等;
有害垃圾,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,包括废电池、废灯管、废油漆、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;
其他垃圾,是指除去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,包括厕纸、废弃卫生巾、一次性纸尿布、烟蒂和清扫渣土等。
中国江西网 记者曾志翔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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